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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908年,清·光绪38年,6月30日。
在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中部,靠近通古斯河的一片森林里,一个硕大的火球从天而降,把天空劈成了两半。
巨大的爆炸掀起的热浪,夷平了方圆近2000平方千米的森林。
幸好爆炸中心不是人居地,但那范围之内的所有生物,都未能幸免。
这次大爆炸的瞬间,整个天空亮如白昼,连1万千米之外的伦敦深夜,也被照的通明。
在随后的数天里,亚洲与欧洲的夜空都呈现出怪异的橙红色。
当时六孛局的海外特派员去那边做的接触调查。拿回来的报告显示,这次事件是有记载以来,最剧烈的爆炸。
预估爆炸威力相当于2千万吨TNT炸药。
由于当时原子弹还没有被发明,所以人们并不会往核武器上联想。
更没法以核爆炸能量去计算,所以它究竟相当于核弹多少倍,那都是很多年之后调查得出的结果。
当时俄罗斯正在爆发革命,爆炸点没有造成太大的人员伤亡,所以政府对这件事也并不是很重视,更无暇顾及这种天灾。
而咱们国家正处于清朝末年,虽然离的近,也看到了一些异像,但似乎也没多少人去关心,所以咱们国内对这件事报道的并不多。
我记得好像梁启超办的《新民丛报》头条,还是同盟会办的《民报》上有登过这个通古斯大爆炸事件。
总之当时的社会,不管国内还是国外,这场爆炸很快就埋落在了历史当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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